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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北环中学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章艳

常州市北环中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09年12月30日经学校六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和”文化建设,力争把北环中学建设成为植根文化沃土、师生共享幸福的精神家园,为每一个环中人创造美好的未来的总体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的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常教人[2009]50、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市北环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1.绩效性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依据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直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导向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

3.发展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质量、岗位职责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拟定发放办法。

4.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发放办法,办法科学合理、便于测算、利于操作。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和办法: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工作特点,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一)特殊岗位津贴;(二)课时津贴和工作津贴;(三)工作质量奖。

(一)特殊岗位津贴(3300/人)

1.班主任津贴:(1700/人)

班主任每人每月的基本管理奖为500元。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每月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发放。另外每月100元(按10个月计)作为优秀班主任奖励,每学期末由年级部负责每月考核发放,考核办法另定。

2.职务津贴:(1600/人)

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根据不同岗位发放职务津贴。

校长由教育局考核发放;副校长按教育局政策规定,享受1.4,经考核发放

中层干部正职:650元/月   中层干部副职:600元/月

教研组长:120—180元/月   教研副组长:80—120元/月  备课组长:60元/月

工会委员:50元/月         工会组长:30元/月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60元/月    团委委员:30元/月

由学校聘请的非正式专业组织成员(比如督导等):50元/月

中层以上干部兼职的,则按最高职位的职务津贴计发。其它岗位兼职的,如果是同系列的,则按最高职位的职务津贴计发,如果不是一个系列,则可兼发。

以上各岗位经考核按学期发放,对没有履行职务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减发此部分津贴。


(二)课时津贴和工作津贴:(10000/人)

1.周课时单价:

语文、数学、英语周课时单价为80元。

物理、化学周课时单价为70元。

政治、历史周课时单价为65元。

地理、生物、体育周课时单价为60元。

音乐、美术、劳技、计算机周课时单价为55元。

2.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

中考科目周课时数提高到1.1系数标准。

3.周教案单价: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技、计算机周教案单价为25元。

4.健康教育周课时单价为30元,周教案单价为12元。

5.行政人员及工人岗位满工作量系数为1,每月基数为800元。行政人员及工人岗位及行政人员兼课(职)折算系数,由校长和部门负责人确定。

6.体育教师组织广播操、课外活动100元/月;任课教师参与晨间管理4元/天;代课费单价为15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见习期教师发放标准600/月;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仍坚持正常工作者,每月补贴80元。

7.教学器材保管等工作津贴

兼职物理实验室实验员津贴:300元/月

兼职化学实验室实验员津贴:300元/月

兼职生物实验室实验员津贴:300元/月

8.女教职工享受独生子女产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发放标准为每月800元。

以上津贴考核按月累计到学期统一发放,教师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包括自觉承担与学科教学相关的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监考、阅卷、教科研等活动。行政人员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包括部门和学校临时性工作。对没有履行职务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减发此部分津贴。

(三)工作质量奖:(6700/人)

根据学校有关奖励文件,发放工作质量奖(教育教学质量奖、行政人员优质服务奖、教科研专项奖、校本教研及培训奖、校本课程开发专项奖、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体音美竞赛指导教师奖、学校安全奖、宣传奖、教职工的各种荣誉奖励和优秀教师奖励)。每学期考核1-2次,视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

1.设立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校学科带头人津贴(80/人)

1)对由学校评选委员会每年评选出的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校学科带头人按学期发放津贴,津贴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个人应重新申请评定后可继续享受。

2)津贴标准:

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学期200元

校学科带头人:每学期300元

2.设立学校十佳师德标兵奖和年度校先进个人奖(70/人)

1)每年按校师德标兵、年度校先进个人标准和评选办法,评出校十佳师德标兵和年度校先进个人,分别每年在教师节前和下学期期末进行表彰奖励。

2)奖金额:200元/人

3.设立集体荣誉奖(1200/人)

在学校获得委级以上各种集体荣誉(称号)时,对全体教职工和相关责任人员发放集体荣誉奖金。

1)对全体教职工平均发放标准:局级单位单项奖50元,局级综合奖100元,市级单位单项奖100元,市级综合奖150元,省级单项奖150元,省级综合奖200元,国家级单项奖300元,国家级综合奖500元。

2)增加发放相关责任人员奖金:按责任大小和工作实绩。以第1项全校平均发放奖金数×奖金系数发放,奖金系数为0.2-1.5。

4.设校中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奖(150/人)

每学年度学校将举行一次中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对基本功竞赛优胜者进行奖励。

一等奖:150元        二等奖:120元        三等奖:100元

5.学期考核奖(3000/人)

学期考核奖设4个奖项,学期教职工精神文明奖、学期全勤奖、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和行政人员服务管理质量奖。

1)考核、评定办法(见附件一、二、三)。

2)

序号

奖  项

一等

二等

三等

1

精神文明奖

450

350

250

2

学期全勤奖

450

350

250

3

教育教学质量奖

800

600

500

4

服务管理质量奖

800

600

500

 

6.教科研奖(300/人)

1)教科研课题奖:对在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研究作出主要贡献,为学校赢得较高声誉者给予200—800元的教科研的成果奖

2)教育教学论文奖

教师在学术年会,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注名常州市北环中学某某的文章,教师在各级各类教育学术年会上和研讨会上发表文章并获奖,学校奖励标准为:

等级

奖金(元)

范围

一等

二等

三等

全国

300

250

200

省(全国分区)

200

150

100

市(或市区)

100

80

60

 

② 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奖励稿酬的200%

省级刊物发表                             奖励稿酬的150%

市级刊物发表                             奖励稿酬的100%

发表文章如无稿酬,按同级别获奖论文标准的下限标准执行。

③ 课堂教学研究

a.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究,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同意的在各级各类评优课中取得成绩的教师,均给予奖励

国家级        一等:500元       二等400元     三等300元

省级          一等:300元       二等250元     三等200元

市级          一等:200元       二等150元     三等100元

b.开设教学研究课公开课(以纳为市教研室计划和校教学计划的为准)

开设全国级研究课、公开课每节奖励500元

开设省级研究课、公开课每节奖励300元

每节研究课的教案必须交研督部保存,研督部教案收到后,才能发给奖励。

7.校本培训奖(600/人)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与专业素质。学校对在节假日参加培训的教师适当给予一些校本培训补贴,对表现优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8.积极鼓励教师开发与有效的实施校本课程,对在开发校本课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500—1500元奖励;对在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认真负责履行自己职责的教师,每学期给予200—500元的课时补贴。实施过程材料上交研督部,研督部经过一定的程序评价后,才能发给课时补贴。

9.校园安全奖和宣传工作奖(200/人)

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学期检查,根据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可发放该项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四、五)。

10.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辅导学生奖(100/人)(奖励办法见附件六)。

11.毕业班工作质量奖(900/人)

毕业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全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给予关心和支持。为了激励全体初三毕业班教师以及全校教职员工团结协作,优化过程,减负增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设毕业班工作质量奖,对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和科任教师及全体教职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12.节假日加班(100/人)

由于学校工作需要而需要教职员工利用节假日加班,这是学校发展的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学校给予一天40元的加班补贴。

四、考核与实施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业绩进行考核,负责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及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备注

1.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2.本办法实施后原有奖励方案中同类实施办法自行作废。

3.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与2010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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